Hirschmann软件使用条款
本 Hirschmann 软件条款构成 Hirschmann Automation and Control GmbH(地址:Stuttgarter Strasse 45-51, 72654 Neckartenzlingen)(以下简称“Hirschmann”)与客户之间关于使用 Hirschmann 软件产品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该等产品包括机器可读的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件,无论是以包装形式还是以电子形式接收,以及 Hirschmann 拥有的此类程序和文件的任何修改版本、升级、更新和其他副本,以及相关媒体、印刷材料和电子格式的文档(以下简称 “软件”)。 软件应包括在 Hirschmann 网络基础设施设备中作为嵌入式软件运行的应用程序(以下简称 “嵌入式软件”)。 通过在下载或安装过程中单击“我接受”按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软件,客户同意这些 Hirschmann 软件条款的所有条件。 如果客户不同意 Hirschmann 软件条款之一,则客户无权使用该软件,并有义务立即停止下载或安装过程,并将客户拥有的所有软件副本退还给 Hirschmann 或销毁。
1. 定义
“客户”
在本合同中,客户是指同意上述《Hirschmann软件使用条款》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
“嵌入式软件”
以上文中的定义为准。
“客户端-服务器应用程序”
一种用于在服务(被称为“服务器”)和服务请求者(被称为“客户端”)之间分配任务或工作负载的分布式应用结构。
“软件”
以上文中的定义为准。
“第三方”
就本合同而言,第三方是从客户而非 Hirschmann 接收软件交付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 除了要求第三方承认这些 Hirschmann 软件条款外,如果将软件转让给第三方,则与第三方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应由客户自行负责。
2. 合同标的
根据本合同,客户无时间限制地获得在指定的硬件上使用交付给它的软件的权利,以及使用必要的文献和文件的权利。 就嵌入式软件而言,根据这些软件条件授予的使用权仅限于使用专门为此设计的 Hirschmann 产品、系统或设备。 使用权不是排他性的,并且 - 只要这些软件条件没有产生相反的规定 - 就不可转让。 在必要且合同伙伴之间未另行约定的范围内,软件的安装将由客户自行负责并按照安装说明进行。 软件的选择和有关客户预期应用的咨询,以及客户的指导、培训和其他技术支持,不属于本合同的主题。 它们可能是单独合同的主体。 如果没有这样的协议,只有客户承担与程序选择及其对预期应用的适用性相关的风险。 对于此类事件,Hirschmann 仅在本软件条款第 10 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3. 性能和功能的范围
已交付程序的性能和功能的范围由合同订立时有效的产品描述确定。
4. 更新
如要使用被标注或指定为更新版的软件,则必须获得Hirschmann定义为适用此更新产品(以下简称“适用的产品”)的许可证。 标记为更新的软件产品将替换和/或增强起始产品。 客户只能按照本软件条件的规定使用由此更新的产品。 如果软件是客户已授权为统一产品的软件程序包组件的更新,则该软件只能作为该统一产品包的一部分使用,不得分开在多台计算机上使用。 如果软件是客户端 - 服务器应用程序,则客户端可以在不同的硬件上使用。
5. 许可费
交付软件的使用权费用应约定为一次性许可费,加上法律规定的相应增值税。 除非另有具体协议,否则所提供软件的许可费用将作为一次性许可费用包含在配备该软件的产品、系统或设备的购买价格中。
6. 使用权
该软件仅可在为其提供的一件硬件上使用。 在其他硬件上对该软件的任何额外使用均需与 Hirschmann 达成单独协议,并且只有在支付相应的使用权费用后才允许。 复制仅可用于存档、替换或故障诊断。 软件(包括文档)的所有权利,尤其是复制、分发和翻译的权利,仍属于 Hirschmann 的权利。 客户必须确保未经 Hirschmann 事先书面许可,第三方不得访问该软件和文档。 所有副本均须附上原件上的版权声明。 仅当第三方承认这些 Hirschmann 软件条款,并且客户在未经 Hirschmann 要求的情况下向其证明其已将软件的所有有形和无形副本(包括所有组件、媒体和印刷材料以及所有更新)移交给第三方、删除、销毁或以其他方式使其无法使用时,客户才可以将软件的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例如,通过转售合同)。 如果要转移的软件是¬¬更新版本,则证明的转移、删除、销毁或停用还必须涵盖该软件的所有先前版本。 随着转让,客户的所有使用权利均被取消,包括任何副本的权利,这些权利将被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有合理理由推测第三方可能违反 Hirschmann 软件条款的规定,尤其是可能创建未经授权的副本,则客户不得将软件转让给第三方。 这对于客户的员工也同样有效。 客户无权向第三方授予有关该软件的分许可。 如果客户违反使用权或修改软件,Hirschmann 可以撤销客户的使用权,并且 - 无论其他现有权利如何 - 要求退还或销毁软件以及任何现有副本。 如果存在重大原因,Hirschmann 可能会终止软件的使用权,而无需另行通知。 如果客户违反本合同的条款并继续其违约行为,即使 Hirschmann 已警告其不要采取此类行动,则 Hirschmann 应承担重大责任。 只有在一次性支付全部许可费用后才可授予使用权。
7. 所有权
在保留第 6 条授予的所有使用权的情况下,Hirschmann 仍然是所有权利的所有者,尤其是版权使用权,以及所交付程序、文献和文件以及与之相关的类似项目的复制、分发和翻译的权利,以及客户在使用范围内制作的所有完整或部分备份的权利。 如果程序仅以机器代码的形式交付给客户,则客户将无法获得源代码的访问权。 客户有义务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访问软件和文档。 交付的原始数据载体和备份副本应保存在安全的地方,以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的访问。 客户将以适当的方式指导其员工了解 Hirschmann 的所有权。
8. 检查和报告缺陷的义务
客户有义务在交付后 8 个工作日内检查交付的软件(包括文档),特别是数据载体和手册,以及基本程序功能的可操作性。 由此确定或可确定的缺陷必须毫不拖延地报告给 Hirschmann。 缺陷通知必须包含对缺陷的尽可能详细的描述。 对于在所述有序检查框架内无法确定的缺陷,必须在发现后 8 个工作日内按照所述缺陷要求进行报告。 如果未能履行检查和检验的义务,则认为软件已被接受,并已充分考虑到相关缺陷。
9. 保修
客户知道,按照最先进的技术,不可能生产出完全没有错误的计算机程序。 Hirschmann 保证以软件形式交付的程序将满足签订合同时有效产品描述中包含的或另行约定的功能和性能特征。 除此以外,缺陷仅代表与相应有效产品描述存在非必要偏差。 Hirschmann 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保证软件能够不间断或无错误地运行,不保证软件中的所有错误都能被 Hirschmann 消除,不保证软件中包含的功能能够按照客户选择的所有组合执行或符合客户的要求。 Hirschmann 有义务纠正影响合同使用且并非非实质性的软件错误,具体由 Hirschmann 选择,并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通过交付改进的软件或通过有关消除或规避错误影响的信息来纠正。 纠正错误的前提条件是错误的影响是可重现的、客户对其进行了充分的描述、并且在第 8 条规定的期限内将错误报告给 Hirschmann。如果错误是由于客户或第三方对软件或数据载体进行任何类型的修改或以不当方式处理而造成的,则不在保修范围内。 Hirschmann 保证数据载体不存在材料或制造缺陷。 Hirschmann 将用没有缺陷的数据载体替换任何有缺陷的数据载体。 如果替换货物未能成功发货,客户有权要求减少用户费用,或无偿解除合同。 如果撤销,客户将向 Hirschmann 退还任何带有软件和相关文档的数据载体,或销毁任何现有副本。 对于进一步的索赔,特别是对于未在程序本身中发生的损害的赔偿,Hirschmann 将根据第 10 条承担责任。
10. 许可人的责任/责任免除
无论法律依据如何,对 Hirschmann 及其员工或代理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均被排除,尤其是对非软件本身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要求。 这不适用于 Hirschmann 根据强制性法律应承担责任的情况,例如在下列情况下:(i) 根据《德国产品责任法》造成人身伤害或私人使用的财产损失,(ii) 由于 Hirschmann 或 Hirschmann 的法定代表人或 Hirschmann 的代理人之一的疏忽或故意违反职责而造成生命损失、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iii) 如果损害或损失的原因是由于 Hirschmann 或 Hirschmann 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的,(iv) 如果客户根据质量保证或特定质量期限的缺陷主张权利,(v) Hirschmann 疏忽违反了一项基本合同义务,而该义务的履行是合同得以正常履行的关键,客户可以定期依赖该义务的履行(基本义务),或 (vi) 在采购供应链中提出追索权要求 (? 445a))。 除非 Hirschmann 故意或因重大过失导致数据被毁,并且客户确定可以以合理的成本从机器可读形式的数据材料中重建该数据,否则 Hirschmann 不对数据替换负责。 本软件条件中有关免除责任的规定(第 10 条)仅适用于客户是商人的情况(? 14 条),即公法法人或公法特别基金。
11. 诉讼时效/保修期
因质量缺陷或所有权缺陷而对 Hirschmann 提出的所有索赔,在法定保修期开始后 12 个月内均失效,除非《德国产品责任法》或其他立法,特别是? 德国民法典第 445b 条(采购供应链中的追索权)规定了更长的期限。 对于因 Hirschmann 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疏忽或故意违反职责而造成的生命损失、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造成的损害和损失,以及因 Hirschmann 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故意或重大疏忽违反职责而造成的其他损害和损失,基于责任的索赔的诉讼时效应根据法定规定确定。
12. 该计划的回归
如果依照本合同提交的程序在保证履约的框架内发生了部分或全部的替换,则客户有义务以可证实的方式销毁原始程序,或将其退还Hirschmann。
13. 合同终止
客户可以随时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 如果本合同终止,客户有义务向 Hirschmann 退还或以可证实的方式销毁相关程序的原件、所有副本和部分副本以及与其他软件材料相关的相关程序的修改副本。 这同样适用于程序文档和其他交付的文献。 出于备份原因而保留档案副本需要单独的书面协议。 已支付的许可费(除非另有约定)将不予退还。
14. 书面形式
补充协议和修改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这也适用于放弃此书面形式要求。
15. 法律选择、法律管辖地
特此同意适用德国法律。 当客户是完全合格的商人、公法下的法人或公法下的特殊基金时,对于因合同关系而产生的任何争议,Hirschmann 总部所在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16. 部分无效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无效条件必须被理解、解释或替换,以便实现通过它所追求的经济目的。
17. 出口
客户在出口软件时将遵守德国和美国出口法规。